2016广东省健身教练职业技能竞赛健身交流赛规程浏览数:1186次
本次大赛新增健身交流赛,健身交流赛分为男子健体和健身比基尼两个项目,参与者面向广东省所有拥有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教练群体、健身教练学员及群众健身爱好者,交流赛不收取报名费,各参赛队交通、住宿自理。 竞赛项目和分组: 1、男子健体(Men 's Physique): A组:身高在1.74米(含)以下; B组:身高在1.74米以上。 2、健身比基尼(Bikini fitness): A组:身高在1.63米(含)以下; B组:身高在1.63米以上。 竞赛办法 1、 比赛参照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《健美健身竞赛规则裁判法》。 2、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、半决赛和决赛。预赛前15名进入半决赛,半决赛前6名进入决赛。预赛不足15名直接进行半决赛。不足6名直接进行决赛。 3、 男子健体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: a、预赛穿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; b、半决赛、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。 4、女子比基尼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: a、预赛穿自选分体式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。鞋跟高不超过12cm,鞋前掌不超过1m; b、决赛穿自选分体式比基尼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展示。鞋跟高不超过12cm,鞋前掌不超过1cm; 5、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均对参赛运动员服装、鞋、道具进行检查,不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不允许参赛。
录取名次与奖励 1、各级(组)分别录取前6名给与奖励。不足3人级别(组),参加表演项目。 2、获得各级别(组)第1名至第3名的获得奖杯及获奖证书, 第四名至第6名发获奖证书。 |